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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落实药学服务收费,药师群体迎来大利好!
发布日期:2022-04-27 来源:转载 阅读: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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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落实药学服务收费,药师群体迎来大利好!

日前,福建医保局发布《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致力于改变目前药师团队专业能力不得体现、不受重视、不受群众认可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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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先锋,未来风向?

此次福建省是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在省属公立医院先行先试探索药学服务收费政策。拟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试行一年

试行范围包括药物治疗门诊多学科综合门诊住院诊查费“加收”规定,限省属公立医院为患者提供临床药物治疗等药学服务收取,但不包括中医中治。

其中命定了各类服务收费标准,明确药师标准、服务内容等,将服务水平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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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决心,静候佳音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福建三明就率先推广药学服务费,规定由医保全额承担;到2021年2月,三明还进一步完善药事服务费收费标准。

此次福建医保局推行药学服务费,从侧面验证政策可行,才会从市推行至省。

同时,通知提到,按照“立足完善、审慎试行、稳妥有序”的工作思路,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先行探索药学服务收费政策,形成药学服务收费可借鉴、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引导各相关利益方形成合理预期,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良好预期。

此次试行落地,重点体现了药学技术劳务价值,并有意往此方面深入改革,让药师实现从“以药品为中心”到“以患者为中心”。证明国家关注解决药师群体,有意于解决药师困境,都是个良好信号!

药师群体,未来可期

虽然,政策的推广普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此次福建率先落地药学服务费,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引起了业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院内职称药师迎面改革的同时,院外药师同样属于“促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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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曾发文表示,零售药店相较于医疗机构,具有数量多、服务人数广、便利性强等诸多方面优势,在保障药品供应、提供药品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普及健康知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伴随社会零售药店的分级分化发展、政策放开,处方药外流、社会对药师的价值重塑等推动,相信未来院外执业药师也将迎来“春天”

本文章转载于执业药师头条微信公众号,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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