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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质量求生存  以质量谋发展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3日 来源:原创 阅读: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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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学院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专家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配合学院各教学单位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常设组织。督导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督导委员若干名。督导委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个别高年资中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各部系可自行成立二级督导机构。
第二条 教学督导委员聘任条件
1、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每周至少有1个工作日投入到教学督导工作中。
2、有较强的调查、分析和管理能力,熟悉教学规律,享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具有高级职称及个别高年资中级职称。
4、督导委员的专业结构合理,要能涵盖教学管理、基础、临床、人文等学科。
第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1、教学督导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组织开展教学督导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督导专业化水平,提升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3、负责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随机抽查听课,每位督导每周至少听课2学时,听课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及时了解掌握学院教师的教学质量状况。
4、组织问卷调查、期中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各年级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
5、进行专项督导,对重点实践教学环节如实验、实训、毕业设计、实习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
6、组织系部之间督导工作的沟通与交流和教学质量互查。
7、负责对任课教师严重教学质量问题与教务处共同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领导。
8、定期举行督导工作会议,及时向学院领导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反馈督导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每个月撰写督导工作简报,每学期末进行学院教学质量状况分析,撰写教学质量分析报告,为学院的教学改革、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督导或组织教学示范、交流、评比和教师执教能力培训等活动,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10、负责对教师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审议。
11、负责对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2、负责审议学院专兼职督导人选。
第四条 督导教学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原则:
1、目标性原则 督导教学工作应结合人才培养的目标实施管理,在教学过程中合理选择需要监控、考核和评价的关键要素,科学合理地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系统性原则 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过程中,充分利用系统论方法,系统确定监控程序、办法、标准、对象,使各个环节之间、要素之间紧密联系,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从而保证质量监控的有效运行。
3、规范性原则 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的规章制度,确保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符合《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教育法,同时建立完善的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听课制度、评课制度、考试分析制度和毕业生质量跟踪反馈等制度,保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化、标准化。
4、可操作性原则 教学质量监控是一项实践性强的工作,必须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操作带来的随意性,避免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负面影响。
方法:
1、理论教学督导 对教学评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构,维护督导工作的严肃性。督导委员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督导委员应认真填写评价表。每次听课,听课专家一份,任意学生10名填写学生评价表。集中安排的听课活动,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必须经过督导委员的集体讨论,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方能向授课教师反馈。
2、实践教学督导
1)实验、实训教学督导。督导委员进入实验室,了解实验、实训情况,督导实验实训教学落实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2)实习教学环节的督导。督导委员到实习生所在单位,了解实习单位学生的实习情况,及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意见和建议。
3、考试环节的督导 考试是教学的一个主要环节,督导委员参与考试的巡考,并在每学期开始抽查上学期考试试卷的批改情况,促进考试环节的规范化。
第五条 督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督导委员会每学期初召开一次由学院领导布置的工作会议。每学期结束召开一次汇报总结会,并且参加学院所属各教学单位组织的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
2、汇报制度 督导委员每月底前将《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工作的其他问题以书面形式汇集至督导委员会,委员会对其整理,在每学期结束前向院长提交书面汇报,并向各教学部门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3、档案管理制度 督导资料既能反映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变化的轨迹,也能反映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变化情况。有利于系统分析、总结经验、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所有督导委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中涉及的表格都将按教学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第六条 督导委员的职权
1、对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
2、对教师教学情况有评议权。
3、对教师的职务晋升和学校工作大政方针,包括教学计划的制订有建议权。
4、对教学工作有参与权。
第七条 本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工作条例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1)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用)
2)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3)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用)
4)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教学督导处
2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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