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组织召开部分退役复学军人座谈会,共有12名退役复学学员代表参加。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晓刚同志出席座谈会并与参会学员谈心交流。
座谈会上,张晓刚副书记与参会学员亲切沟通、热情交流,了解各位退役复学学员的生活、学习情况,是否存在什么困难需要学院给予帮助等。同学们也纷纷就各自的情况作了相应的介绍,同时对学院党委和学院领导关心、关注退伍军人表示衷心感谢。
最后,张晓刚副书记寄语各位退役复学的同学们,希望他们退伍不褪色,在提高自己文化知识水平的同时,也要继续坚持部队的优良作风,发扬风格,影响、带动更多的同学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传播正能量,弘扬新文化,为建设美丽校园、和谐昆卫发挥积极作用。
2021年6月22日,恰逢我院2021届毕业生典礼,学院人民武装部抓住时机,在毕业典礼后举办了针对我院应届毕业生的征兵宣传工作。鼓励他们参军入伍、报效祖国。
学院副院长、人民武装部部长周平,晋宁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胡鹏分别就2021年应届生入伍政策、条件、待遇、个人荣誉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
现场活动结束后,许多同学纷纷到现场咨询点咨询和报名
自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正式启动以来,为切实做好2021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主动作为、科学筹划,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征兵宣传。近日,学院人民武装部通过学院宣传平台播放宣传视频、现场指导入伍填报、结合新媒体及时推送和转发最新征兵政策动态等方式开展2021年下半年第二轮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全方位营造浓厚的征兵宣传氛围。
(学院大屏幕播放宣传视频)
同时,学院人民武装部还进一步针对有意向入伍学员进行了专门的宣传和解疑释惑,仔细讲解入伍流程、参军条件、优惠政策和优抚待遇等。热情接待来访咨询学员,现场指导入伍填报,详细解答应征报名注意事项等问题。
(现场指导应征学员入伍填报)
通过本轮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调动,充分激发了我院广大青年携笔从戎、参军报国的热情,为我院今年高质量完成征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家征兵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应征入伍、参军报国。6月1日晚,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在学院学术报告厅组织召开2021年下半年征兵动员宣传会。参加人员分别有各二级学院班级代表以及有入伍意向学员等共400余人。
(参会学员观看征兵宣传片)
会议上,学院人民武装部人武科科长熊中秋老师从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入伍条件、入伍收获、入伍流程、优待政策、咨询渠道”以及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的区别及优势等方面为参会学员做了系统、详细的解读,深入讲解了参军入伍、保家卫国的深远意义。
(熊中秋老师为学员做入伍政策讲解)
现场催人奋进的宣讲,撞击着莘莘学子的心灵,极大地激发了我院青年学子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会上,同学们纷纷就各自存在的问题和想法向熊老师提出交流,熊中秋老师一一为学员做出解答。
(熊中秋老师为学员做现场解答)
会后,与会学员纷纷表示,将积极参军入伍,继承和发扬先辈们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风范,不负时代嘱托,勇担责任使命,携笔从戎,报效祖国。
一年两征的征兵工作又拉开了序幕,一批热血青年又将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投身国防建设,成为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光荣一员,担负起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这是祖国和军队的需要,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贯彻落实征兵政策,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3月19日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抓住我院举办校园招聘会的时机,结合工作实际,厚植家国情怀,强化“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价值观念,开展了针对2021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征兵入伍宣传工作。
本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征兵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宣传,学院人民武装部熊中秋老师就入伍的相关要求、体检、经济补助等方面政策给学生们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学生提出的有关入伍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截至活动结束,共接受学生现场咨询200余人,发放了400余份宣传资料。
2021年3月20日,晋宁区2021年度上半年新兵出征仪式在晋宁区人民武装部隆重举行,我院入伍学员和学院人民武装部代表老师参加会议。在本次入伍征兵过程中,我院青年学子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参军,最终共有23名学员光荣入伍。
出征仪式上,新兵们身着军装,整齐列队,胸佩光荣花,英姿飒爽。晋宁区人民武装部部长余波希望新兵们要珍惜这份参军荣耀,努力谱写人生,争当精武标兵,积极投身军事训练,苦练打仗本领,磨砺意志品质,努力把自己锻造成一名合格的战士。
随后,入伍青年代表在会上发言,表达了对祖国、父母的深切感激之情,并郑重承诺,入伍后一定会刻苦训练,献身国防,坚决贯彻“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不负祖国和人民以及家人们的殷切期望。
出征仪式结束后,新兵们与亲人进行了短暂的告别。随后在声声欢送声中踏上了保家卫国的新征程。正是汽笛鸣响催征程,情深话短,亲朋欢送。矢志不渝固国防,期待捷报传家乡。
2020年12月28日,风和日丽、阳光明媚。时值我院开展“职教周”活动,为贯彻活动周主题。人民武装部上下热情激昂,积极参与,组织职工与学生开展“奔跑吧!白衣卫士国防知识竞赛”活动。
此次活动共20个小队百余人参加,活动持续三天,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活动内容多姿多彩。本次活动共分三种形式、三轮比赛进行,分别为预赛、复赛、决赛。活动采取以团队的形式展开。
首先进行国防知识问答考试预赛,通过考试,使同学们了解我国的国防政策、国防形式、入伍条件和方式等知识内容。
接下来进入复赛,小队需寻找到目标人物进行答题并获取线索,主要为了锻炼参赛小队的团队合作的能力。经过激烈的角逐,共有八支队伍进入决赛。
进入决赛之后,剩余队伍根据所获得的线索找到工作组事先隐藏的拼图并完成拼图获取胜利。在活动过程中,各小队争分夺秒,勇争第一,小队之间有竞争,也有合作。最终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人民武装部负责人李丞浩为获奖小队颁奖并合影留念。
12月27日,晋宁区反恐办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在我院同步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鲁艳花主持。
为深入推进校园反恐怖宣传教育工作,延伸“全民反恐、共筑平安”宣传教育活动,着力从学生抓起、从教职员工抓起、从家长抓起,打牢校园反恐怖工作基础,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顺利召开和平安昆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结合当前反恐怖斗争形势和疫情防控要求,晋宁区反恐办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在我院同步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建平、学院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副院长周平以及区反怖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和师生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各位领导及师生代表共同观摩了由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武装部学生军体拳及警棍盾牌术展示表演,随后,各位领导现场为师生发放各类反恐怖宣传材料,启动仪式圆满结束,此次活动共发放反恐怖宣传材料13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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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学院人民武装部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和改革开放发展史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人民武装部组织教师认真准备,整理学习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老师通过易班平台向全体师生推送。11月25、26日,“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四个自信”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和改革开放发展史学习线上答题活动易班平台开展。两天时间,1863名同学参与在线答题,93名同学取得满分的好成绩。
此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让同学们全面了解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人物,重温了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学院将继续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以激发晓庄青年爱国热情,弘扬报国之志,引导全院师生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创新实干、奋斗圆梦。
11月5日下午,我院在学术报告厅开展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退役军人返校欢迎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晓刚同志,学工部部长王冬同志,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赵祥迪、王德昌、张艳、骆毅、张云东,学院人民武装部负责人李丞浩、人武科科长熊中秋,二级学院学生代表以及14名退役大学生出席大会,李丞浩主持欢迎仪式。
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李丞浩对退役士兵的归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希望15名退役复学的同学们回校后一定尽快完成角色转换,以军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大学这个新的舞台上继续自勉自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晓刚同志致辞。
张晓刚同志强调,大学生能够携笔从戎,军营历练,使命光荣,是在校大学生的榜样,虽然今天脱下了军装,但不能忘记在部队中养成的自律能力,要在校园里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习惯,传承军人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同时也希望同学们能愉快的生活,快乐的学习,健康的成长,在未来的学习工作里能够再创辉煌。同时对学院各部门提出要求:学院部门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认真按照各级有关政策与文件精神,做好复退大学生复学工作,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还要积极协助返校的同学们调整好心态,积极融入大学的集体生活中,鼓励他们把在部队学到的优良作风和思想结合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努力拼搏,再立新功。
张晓刚同志、王冬同志为退役复学学生佩戴光荣花、颁发纪念品
退役复学学生代表何文伟发言。
何文伟是这样说的:参军入伍前,我不爱学习,入伍后,我爱上了看书,喜欢看党史军史,每每读到革命先烈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英勇杀敌的故事,我就感到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我想说,今天的生活是无数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我有什么理由不奋斗呢?两年的军旅生活让我值得回忆的是自己努力过程中的苦而得到的荣誉,这将会成为今后奋斗动力。现在退伍回归校园我定会倍加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走好自己的医路。
齐唱《强军战歌》
欢迎仪式在退役复学学生、学院国旗护卫队、军事爱好者协会整齐、洪亮的歌声中落下了帷幕。歌声中充满了对军队的向往与不舍、对未来大学生活的希望。
仪式结束后学院易班工作站的同学对15名退役复学学生进行了专题采访。
滚滚热浪铸炼钢铁意志,巍巍军风彰显学子英姿。2020年10月09日上午9时,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军训汇报表演暨开学典礼学院足球场隆重举行。全体2020级新生经过14天的军训洗礼,在绿荫草地上进行了擒敌拳、花样队列、军体拳、战术方队等军训项目的汇报表演。学院各级领导出席了大会。
激情洋溢,
让人精神振奋,热血沸腾。
队列整齐,
步伐铿锵,
英姿飒爽,
目光坚定,
这是对十多天的辛苦与努力的回礼!
风雨中几多浪漫真情,
一起品尝一起回味;
刚强中几分温柔妖媚,
一起欢笑一起流泪。
军中儿女,为你们点赞!
钢枪利刃,直刺凶恶危险的敌寇;
声声喊杀,凝聚激昂澎湃的勇力!
持枪的你们个个英勇无畏,
面对凶狠的歹徒,
你们冲锋陷阵的身影,
让人久久难忘。
你的努力,不负众望。
有付出就会有回报,
让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熟悉的烈日,熟悉的身姿,熟悉的你们。
只不过这是最后一次,
曾觉得每日循环往复、枯燥无味的军训生活,
竟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尽头,
向前走,再也没有迷彩服和教官。
思念这段时光,唯有努力回头望。
稍息!立正!敬礼!
“解散!”
军训,再见!
大学,你好!
9月26日上午,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0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在学院足球场举行。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龙正昌,党委副书记张晓刚,党委委员、副院长、武装部部长周平,副院长张磊、张尤松,大学生工作部部长王冬,全体军训教官、新生班主任和参训学生参加会议。大会由武装部负责人李丞浩主持。
“投笔从戎报国志 青春热血铸军魂。”9月15日下午,晋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和晋宁区人民武装部联合举办2020年大学生新兵入伍欢送仪式在我院隆重举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平同志,呈贡区人民武装部政委、学院人民武装部老师代表以及2020年应征入伍的100名新兵参加了欢送仪式。
即将奔赴军营的100名入伍新兵们,身姿挺拔,目光坚定,迈着整齐的步伐,有序入场,经历过役前训练的他们俨然已经与身上的军装融为一体。
仪式上,周平副院长指出,我院莘莘学子有着良好的拥军报国的光荣传统,几年来,一批又一批热血青年义无反顾地奔赴军营,为保卫国家安宁、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在部队里积极表现,树立起了大学生应有的风采,为我院争得了荣誉。他要求,新兵战士们要铸造灵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牢固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把青春梦与强军梦、中国梦融为一体,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合格、本领高强的新时代军人,做永远听党指挥、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革命战士,勇敢的担当起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和职责。要苦练本事,牢牢把握当兵锻炼的机会,始终牢记我军根本职能,秉承“明德慎思、博学济世”的校训,把校训同军营工作相结合,刻苦学习,发挥专业知识,锻造过硬本领,争当新时代“强军精武标兵”,努力为军旗添光彩,早日在绿色军营建功立业,早日成为军队建设的栋梁之才。要淬炼血性。倍加珍惜荣誉,把握青春年华,在血与火、苦与累的淬炼中,激发起横刀立马的豪气、敢打必胜的底气、舍我其谁的勇气、赴汤蹈火的胆气、所向披靡的锐气、宁死不屈的骨气,成为国家之剑的寒锋利刃。要涵养品德。坚持崇高追求,提升思想觉悟,培养健康情趣,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时刻牢记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于奉献,保家卫国。要严守纪律。树立军令如山的意识,严格遵守军规军纪,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战友、热爱军营。
欢送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征兵工作条例》
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当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优先保证特种条件兵的征集。可以实行按地区或者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者县,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在全国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队,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进行技术兵的征集和补充。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具体工作由军区征兵办公室承办。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志愿兵的工作,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应征。
第十条 在征兵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二十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二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四条 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二十五条 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七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八条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 由县、市派人送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武警部队以总队,下同)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县、市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当相对集中,1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师或者旅;
(三)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选派得力人员,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者旅;送兵人员与新兵的比例为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征兵办公室在新兵集中后,应当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对新兵进行必要的军事常识、安全知识和思想教育;
(五)送兵人员将新兵送到部队后,应当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办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六)部队在新兵到达时,应当热情欢迎,并妥善安排新兵和送兵人员的食宿。
第三十条 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新兵自行报到的有关事宜;
(二)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与部队派出的联络组具体商定新兵报到地点、联系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根据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队应当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和机场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由部队派人接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队应当选派思想好、政策观念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精干的临时接兵机构,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人员到达接兵地区后,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征兵办公室做好征兵工作;
(三)各级兵役机关应当主动安排好接兵人员的食宿,并向他们介绍征兵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商定交接新兵等有关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与交接,可以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者其他交通方便的地点进行。交接手续,应当在新兵起运前1天办理完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征兵办公室保存;
(二)县、市征兵办公室派人送兵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交接双方应当按照《新兵花名册》当面点交清楚,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部队;
(三)组织新兵自行前往部队报到的,《新兵花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应当密封,由指定的连、排长携带,到达报到地点后,交给部队;部队应当按照《新兵花名册》清点人数,并将新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市征兵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应当进行全面观察,发现因政治、身体情况变化不符合新兵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换,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
第三十四条 新兵的被服,由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联勤(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县、市。武警部队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县、市。县、市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将被服发给新兵。
第七章 运输新兵
第三十五条 在征兵开始日的15天前,部队应当以军为单位,派出联络组到达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提出本单位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飞机起止地点,按照运输的有关规定,向军区联勤部门提出本地区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七条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应当根据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船只、飞机,保证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三十八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应当按照运输计划按时组织起运。在起运前,应当对新兵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
第三十九条 驻交通沿线的军事代表办事处及沿途军用饮食供应站应当主动解决新兵运输中的有关问题。军用饮食供应站、送兵接兵人员和新兵应当接受军代表的指导。
第八章 检疫、复查和退兵
第四十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第四十二条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须经总队医院或者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卫生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司令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查实,确属不合格的,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第四十三条 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当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送回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当予以接收,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征兵办公室领回,注销其入伍手续,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落户;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学。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五条 国防部开展征兵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中央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开支,列入地方预算“兵役征集费”科目。
兵役征集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总参谋部制定。
第四十六条 为武警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新兵被服调拨到县、市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军区联勤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分别负责报销。县、市下发新兵被服所需的运输费由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四十八条 征集的新兵,实行地方送兵或者自行报到的,从县、市新兵集中点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报销;部队派人接兵的,自部队接收之日起,所需费用由部队负责。
第四十九条 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差旅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的标准报销;送兵人员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五十条 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兵手续之前,由部队负责;办理退兵手续之后,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部队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征兵命令,确保新兵质量。对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实施的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具体办理。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由国防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做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高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
第三条 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式样附后)。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级征兵办应当认真查验入伍高校新生及受委托人有关证件,核实身份。
第四条 县级征兵办应当逐一告知入伍高校新生有关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政策,协助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受委托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第五条 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对之后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第六条 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第七条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第八条 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第九条 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以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期间,可以顺延1年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高校对申请入学的入伍高校新生(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部队有关部门负责通报其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并由县级征兵办告知录取高校。高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各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建立入伍高校新生登记统计制度,并逐级汇总上报。省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将本省(区、市)入伍高校新生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高校反馈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比对入伍高校录取新生信息,核查其中是否有已入伍尚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学生;对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手续补办工作。
第十一条 在办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和退役后入学手续过程中,对故意拖延或不予办理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办理并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办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和退役后入学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为了稳步推进2020年征兵工作,使得征兵工作圆满完成。
6月23日,学院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到二级学院开展征兵走访调查工作。
在学院大学生工作部部长王冬同志、副部长易斯坐同志的陪同下,走访了护理学院、检验学院、影像学院、临床学院、中医学院。一行人到了二级学院后,向各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了解了目前开展征兵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
并与辅导员就征兵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深入研讨,大家一致认识到为符合强国强军的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克服一切困难,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大学生士兵安心服役并激励他们在革命军营建功立业。
云南省大学生参军入伍
优待优惠政策目录
(本目录所称大学生,是指参军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新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各类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一、优先优待
1.“四个优先” :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为大学生参加体检开通绿色通道。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2.家庭优待 :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3.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二、选用培养
4.选取士官: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
【适用:大学毕业生】
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大学毕业生】
5.士兵提干: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或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入伍1年半以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研究生不超过29岁,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大学毕业生】
6.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后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即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
【适用:大学在校生】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非统招、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
【适用:大专毕业生】
7. 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6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大学毕业生】
三、复学升学
8.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9.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大学毕业生】
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大学在校生】
10.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11.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12.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13.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1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1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大学在校生】
四、就业创业
16.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适用:大学毕业生】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适用:大学毕业生】
17.参加公务员招录: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并逐步扩大招考数量。27个深度贫困县及所属乡镇可设置部分岗位面向退役士兵招考。
乡镇人武部门的人武专干岗位,可以限“人民武装”专业毕业生招考,退役士兵报考此类岗位,视为满足专业要求。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18.放宽招录(聘)条件: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
【适用:退役军人】
19.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适用:大学毕业生】
20. 纳入基层服务计划:
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适用:大学毕业生】
21.放宽落户限制:
贯彻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宽落户限制。
【适用:大学毕业生】
22.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适用:退役军人】
23.拓展就业渠道:
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适用:退役军人】
24.加强后续扶持:
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适用:退役军人】
25.鼓励扶持创业:
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
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适用:退役军人】
五、其他待遇
26. 悬挂光荣军属牌:
对当年入伍的义务兵,须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军属牌悬挂到位,在翌年建军节前将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
【适用:义务兵】
27.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 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适用:义务兵、士官】
28.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适用:义务兵、初级士官】
29.保留经营权: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适用:义务兵、士官】
30.出行优先:
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随同军人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提供与军人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适用:现役军人】
31.游览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适用:现役军人、残疾军人】
32.参军入伍经济待遇:
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云南省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以2019年为例,当年度发放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不低于10046元)。此前高于此标准的地区按照就高的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区视财力情况,可进一步提高优待金标准。
【适用:义务兵】
②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③一次性奖励金。对省内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大学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4000元、专科学历3000元,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专科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适用: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④报销差旅费。积极解决大学生8月返校参加复检复审的有关困难问题,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报销往返车费、免费提供住宿。
【适用:大学应届毕业生】
⑤工资津贴待遇和保险(以昆明地区为例)
义务兵津贴:1000元/月×12+1100元/月×12=25200元
养老保险金:26732元(退役后可接续关系)
职业年金:16205元
⑥退役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目前标准为4500元/年)。
【适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⑦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外,安置地县级政府应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计发(3600元/年)。各地区也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适当提高本地区一次性补助。
【适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另外,全省部分地区和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立功受奖、进藏(疆)新兵和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等办法,由当地(或学校)按标准进行发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高学历青年征集工作的决心部署,以《国防法》、《兵役法》等法规为依据,着眼常态宣传,以爱国主义宣传、政策法规解读、先进典型宣扬为主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切实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筑牢广大优秀青年依法服兵役思想基础,征集我院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
2020年6月15日我院人民武装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第五轮征兵动员会议,本次动员会议共有200余名适龄学生参与。会议由学院人民武装部人武科科长熊中秋主持,针对2020年度征兵政策进行宣讲。
动员会议结束后许多同学主动联系征兵工作人员进行入伍报名登记。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学生爱国主义情怀,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职责意识,树立崇高的梦想信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发做一个思想上进、品德高尚、礼貌守纪的大学生。现以《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蓝图,高奏爱国主义主旋律,用革命的传统教育,中华民族的历史教育,群众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梦想信念教育,充实和武装师生头脑,激发广大学生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积极响应祖国号召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院人民武装部开展了“厉害了,我的祖国”系列活动。
活动分为三个类型:原创绘画、原创诗歌、朗诵。现将参赛获奖作品做出公示。
一、原创绘画比赛
第一名
2016级五年制影像3班——杨丽芬
第二名
2019级高职口腔二班——段泽诚
第三名
2019级高职口腔2班——史妍蓉
二、原创诗歌
第一名
2019级高职临床5班——李冬梅
闻征兵欲报国
乍闻庚子招贤榜,欣喜释书建功时。
山河锦绣刀枪默,家国富强车马喧。
鸿鹄踏遍书山路,不及携笔长缨子。
东海劣儿今未归,我辈方能学云亮?
第二名
19级高职临床7班——宫红宇
如你一般
请闭上眼认真倾听,这自然的世界美好而安静;
你听~ 自长城拂来的轻风,引起了母亲河欢快的回应。何处起的硝烟萦绕着为爱执守国土的梦?
号角声声激起灵魂深处的悸动,如翻腾的火焰锻造着热烈跳动的心;
铁网栅栏攀爬的壁虎,曾为破茧成蝶的痛苦而作了见证;
血肉交融孕育的意志烙印出耀眼的红色, 如你一般扎根于神州每一处角落。
你看~为风雨洗礼携肩前进的战士,夕阳下有整齐摇晃的树影,是顽强不屈可爱的人!
请: 恕我微末词笔,想和你的故事,同你逆行;
将最后一个子弹留给自己,做和你一样的梦,如你精彩的一生。
装满不甘和倔强的行囊,含泪告别年轻的天真;
举杯致敬不问归期的远去,如夜空中闪烁着最亮的星;
在黑夜里奔跑,紧握冰冷的锋芒,待初春的黎明。
当如你一般无悔,以吾辈之青春,护卫这盛世之中华!
第三名
2019级高职临床6班——严洪
厉害了,我的国
四十年代本平静,突如其来大鸦片。民不聊生财匮乏,硝烟之路长慢慢。
虎门英雄林则徐,至今铭记在人心。硝烟结束众人乐,无产阶级又诞生。
五十年代出英雄,各族人民大团结。抗美援朝反侵略,祖国大陆全统一。
六十年代新气象,万象更新新中国。成功研制原子弹,自豪之感倍感出。
七十年代大改变,杂交水稻萌芽出。高考恢复喜若狂,中日建交共发展。
八十年代出名人,他的名叫邓小平。一国两制他提出,社会主义刚开始。
九十年代十五大,恢复香港使用权。成功发射神州号,全国高校扩招生。
二十年代不一样,贸易组织有中国,抗击非典一条线,北京申奥民骄傲。
即将迎来新世纪,新冠病毒突其来。全国上下一条心,坚决打赢疫情战。
疫情过后再复工,人民安全有保障。小康生活快实现,国家富强百姓安。
三、朗诵
第一名
2019级高职中医二班——李春香
第二名
19级高职临床1班——徐寿媛
所有作品公示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所有师生监督、检举。
招收士官入伍后,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在部队服现役,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3.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4.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5. 大学生征集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征集工作,高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学校武装部门牵头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或武装部咨询有关政策。
6.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8.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9.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是多少?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10.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都可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1.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12. 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程序是什么?(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13.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高校学生已获国家资助的经费要被收回吗?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14.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15.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7)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16. 什么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国家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2008年开始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17. 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18. 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9. 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20. 国家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如何界定?是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
为切实做好2020年征兵工作,激发我院学生的参军热情,进一步确保兵员质量,全面深入的开展好征兵登记、应征工作。2020年4月22日下午我院人民武装部针对影像学院全体辅导员开展了2020年征兵工作培训会议。本次培训会参与人员有影像学院党支部书记赵祥迪同志、党支部副书记何娇同志、学院人民武装部人武科科长熊中秋同志及影像学院20名辅导员。
培训会中学院人民武装部人武科科长熊中秋同志详细介绍了今年大学生征兵的征兵流程、征集对象、征兵条件、大学生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并对辅导员提出的在学校报名、体检、政考及预定兵时间安排情况、学费补偿、学籍保留、转专业、女兵入伍程序及未来发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针对今年疫情特殊情况,我院人民武装部同时开通了线上征兵动员活动及线上咨询报名渠道。
至此,我校2020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之后将陆续通过兵役登记、线上宣传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征兵氛围,努力开创我院征兵工作新局面,并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强军思想,为实现强国强军梦添砖加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负责精神抓实抓好高校安全工作,坚持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019年12月20日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保卫处领导参加了由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召开的“高校安保维稳专题会议”,会议中主要安排部署西方圣诞节、元旦及假期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及对电信网络诈骗案情情况进行了通报和防范建议。
会后,学院认真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深入开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2019年岁末年初学院安全稳定。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以“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电信网络犯罪迅猛发展,青年学生由于涉世未深、缺少社会经验,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将“套路贷”的罪恶黑手伸向校园,使青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1月29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联合晋宁区各区级相关单位以“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发的文件相关要求,决定在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电子大屏幕前举行“守护青春“百城千校”防“套路贷”防电信网诈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本次活动由晋宁区政府办副主任端绍海同志主持,晋宁区副区长娄张祥同志讲话并宣布昆明市晋宁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百城千校”集中宣讲暨“四进”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张斌同志就预防和打击校园“套路贷”进行知识宣讲,安排部署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百城千校”集中宣讲暨“四进”宣传,并给参与此次活动的人员深刻揭示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重大危害和主要手段,并给师生们传授相应的安全防范对策,增强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
通过电子大屏轮番播放的防诈骗常识的宣传视频,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主题板块,吸引了众多学生前来驻足了解。同时,区公安分局民警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讲授套路贷和电信网络的诈骗预警、防范打击、线上举报等防骗知识。现场学生拿着民警发放的宣传资料和同学一起讨论着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引以为戒千万不可以身涉险。一些同学还仔细向刑侦民警咨询,详细了解电信诈骗知识,现场互动氛围热烈。民警提醒:“其实防范电信诈骗和套路贷很简单,主要是不随意点击不明的二维码、不明链接、恶意软件,保护好个人隐私,控制好贪小便宜的欲望”,现场有上百名学生参与,此次活动具有较强警示作用,让全体师生今后将会进一步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大学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也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今天开展防范宣传活动,希望通过学校载体,以同学们为媒介,将相关知识带回家里,走进千家万户,让我们全民都建立起反电信诈骗意识,希望广大师生都能积极参与反诈骗宣传,成为防范电信诈骗的志愿者,传播社会正能量,避免家人、亲友受到不法侵害,公安机关也将强化教育部门和高校联系合作,形成长效联动防范工作机制,共同营造平安校园的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邀请到晋宁区公安消防大队工程师杨帆同志于2019年10月14日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和应急逃生演练。
本次讲座除了通过向学生宣传防火、防电、防踩踏知识外,还以模拟实际场景让广大师生掌握在发生火灾或特殊情况时,在危急情况下如何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如何正确防火、逃生、报警等安全知识,通过引导分析了各种惨案产生的原因及给人们生命造成的危害,树立学生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时时刻刻牢记防火的重要性。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国防建设关系到国家存亡和民族兴衰,国防教育又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对增强民族凝聚力、激发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增强高校大学生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牢固树立党管武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联合晋宁区人民武装部邀请到了云南民族大学人武学院毛智贤副教授到我院学术报告厅开展国防教育专题讲座,参与此次讲座的有2019级高职、2019级五年制新生各班级代表约600名学生及辅导员。
讲座中毛老师从我国周边形势进行分析,呼吁同学们高度关注国防、了解国防、当代大学生必须树立正确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为实现中国强军梦而奋斗。
为加强对新生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宣传教育,能让大学生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有正确的应对方法,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保卫处在新生入学之际,邀请到了晋宁区公安局防电信网络诈骗办公室张进刚警官及昆阳派出所社区中队长李天泽警官,于2019年9月2日下午14:00在学院学术报告厅开展以《电信网络诈骗预防》为主题的宣传讲座,2019级新生代表近650名学生参与。
张进刚警官利用多媒体视频,结合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分析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主要形式,并根据大学生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针对性的提出防范办法,列举了案件处理的真实案件,并介绍了当代大学生容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几种骗局。
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提高了学生防诈骗意识,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让大学生能够在以后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牢记安全,严防诈骗。
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犯罪的最有效途径,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19年6月12日下午,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保卫处邀请到了晋宁区政法委副书记韩玉光同志到学院学术报告厅开展法制安全专题讲座,主题为《谈法制理念的树立》。
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晓刚同志主持,全体辅导员、各班级学生代表参与,讲座中韩玉光副书记就近段时间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联系学校实际谈到当代青年该如何树立法制理念,为青年学生如何树立法制理念指明了正确方向,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今后将继续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学院保卫处特邀请晋宁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工程师杨帆同志到我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和消防演练。
讲座共设三场(5月6日、5月7日、5月9日),分别针对全院教职员工、五年制学生、高职学生,杨帆同志利用各地高校发生的火灾事故为例,针对校园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消防安全细节进行介绍,如报警和报警注意事项、灭火器的构造和使用方法、火灾现场逃生自救常识等做了详细的讲解。
随后,消防队员在学院篮球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演练,讲解了火灾特点、危害及灭火对策,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并进行了初期及时扑救火灾等实用性较强的演练。
此次消防安全讲座和演练,不仅提高了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而且增长了消防专业知识,增强了消防专业技能,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参军入伍、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是每个中国青年应尽的责任。随着科技日益发展,现代化作战方式在不断革新,单兵素质要求不断提高,大学生兵源成为了新时期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鼓励广大适龄青年献身国防,实现中华人民的强军梦、中国梦,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于2019年5月8日在学院学术报告厅开展了大学生征兵宣讲专题讲座,由李卫国部长主讲,参会人员有昆明警备区尚展副部长、晋宁区武装部军事科科长张义同志、军事科参谋胡鹏同志和学院院长贾勇同志、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晓刚同志以及学院武装部全体老师,主要针对学院2017级、2018级高职和15级五年制全体男性学生。
在学生入场时,学院武装部工作人员给每一位学生发放入伍宣传单、宣传册,随后李卫国部长就中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进行讲解,由危机四伏的南海关系,警醒学生捍卫祖国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分析了历史入伍和当前入伍的区别以及所需要肩负的责任,积极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参军报国,最后,对全体学生进行现场解答,扫清在报名参军思想道路上的阻碍。
本次讲座对全体适龄学生进行应征入伍政策宣讲、答疑解惑,对2019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意识,提高学院师生消防应急反应、自救互助能力,确保发生火情时能选择正确的逃生办法和疏散路线进行自救。学院保卫处联合大学生工作部宿管科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进行了防灾减灾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参与本次消防应急演练的人员有学院保卫处消防专员、宿管科全体老师、全体宿舍管理员及学生代表,通过科学有效、熟练高效地疏散,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随着警报声的响起,消防疏散演练拉开了序幕,宿舍突发火情,浓烟滚滚,被困学生们在学院消防专员的指导下由宿舍三楼向宿舍外空旷地方迅速逃生,为防止踩踏事故发生,消防专员亲临现场指引学生逃生路线,在逃生过程中学生们确保学生有序疏散,疏散时如在浓烟环境下,需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身体下蹲,防止烟雾吸入,沿楼梯扶手有序撤离。
逃生疏散演练完毕之后,又组织师生及宿管人员到公共学院后面的篮球场进行明火扑灭演练,学院消防工作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对明火的正确扑灭方法进行讲解并演练之后,所有师生及宿管人员都进行了使用,确保每位师生及宿管人员在发生火情时能真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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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模拟疏散活动的开展,不仅有效的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更提高了全校师生在遇到火情时的处置应对、与自救能力,为更加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奠定坚实的基础。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在云南省教育厅及晋宁区相关就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9:00点开展“2019届云南省高职高专医药类毕业生双向洽谈会”,会场近300家企业单位进行人才招聘,本次招聘会主要针对2019届大学毕业生。
学院人民武装部紧抓本次机会邀请晋宁区人民武装部到我校开展应征入伍宣传,开展过程中许多有志青年及学生家长前来咨询报名流程、优惠政策等,学院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耐心详细的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进行讲解,积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在晋宁区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共发放征兵宣传册1200余份,为开展2019年征兵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根据去往年征兵工作经验,结合学院实际,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云南省军区下达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征集任务,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积极筹划,做到早安排、早部署。
2019年3月13日学院人民武装部人武科科长熊中秋老师利用晚自习时间对学院全体国旗护卫队成员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讲解培训,详细讲解了大学生参军入伍应征条件、应征流程、大学生优惠政策、义务兵优待、学费资助以及发展方向等,培训期过后,由学院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严格对其进行一一考核,考核通过后以小组形式于征兵宣传阶段进入学院各班级进行应征入伍宣传。
自学院国旗护卫队组建以来,认真学习军事技能,开展军事技能活动并于每周一早上开展升旗活动,正能量宣传国防教育,此次进班宣传不仅使每个学生熟悉征兵政策,同时也让学生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等得到锻炼。
食堂内部各种用火、用电、用设备较多,是学院安全防火的重点部门,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食堂员工预防火灾、处理火灾的能力,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食堂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2019年3月14日下午,学院保卫科消防专员余洋老师对全院食堂员工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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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主要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加强食堂消防安全检查,要“每日巡查、定期检查、日产抽查”相结合,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非食堂操作人员严禁点火操作;
四、炉灶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看管,不用时必须断电断水、关闭气阀。
五、遇到突发情况需冷静处理,疏散人员积极自救。
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本次消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食堂员工防火、灭火能力,增强了“打早、打小、打了”的消防意识,为进一步提升食堂消防安全水平夯实了基础。
孙子兵法有云:“兵者,国之大事也,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察也”。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国旗精神,维护国旗形象,2018年10月我院组建一支国旗护卫队,以护卫国旗的尊严为己任,承担我院日常升旗和重要节日、活动的集体升旗工作,做好基本任务的同时开展国防知识宣讲,为推动校园文化气氛添砖加瓦,并于11月进入昆明警备区民兵训练基地进行对口保障火箭军医疗救护分队参加训练,让国旗护卫队首次体验部队生活制度,通过实际训练来掌握队列技能,并增强自己的使命感。
集训中,昆明警备区组织了民兵集训分队实弹射击,为确保本次实弹射击安全顺畅,实弹射击前,教员带领医疗救护分队认真学习了相关射击知识。射击中,学员们用左肘外撑在枪身左下方适当位置,右手虎口向前正握握把,手腕自然内合,臂垂直于地面。由于95式自动步枪的弹匣紧挨握把后方,学员们在过程中也尽量克服了其对右手腕部的内合造的影响,右手握把仍然坚持握实不握紧的原则。“瞄准时右眼通视觇孔、准星、目标,使觇孔中心、准星尖、目标点三点成一线。”学员郗启胜说,通过教官的教导,他在几天的培训中,不仅学会了如何如何射击,更体会到了官兵们训练中的不容易。经过两天的模拟训练,实弹射击当天,只听指挥员“向射击地线前进!”话音刚落,学员们目光炯炯有神,动作干脆利落,迅速完成取枪、装弹、瞄准、射击一系列动作。
在集训中,同学还观看了八集大型记录片《强军》。七天的集训,同学们严格按照部队一日生活制度开展训练,这是他们人生中的一次珍贵的经历,希望同学们把此次集训的精神延续到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去,幼苗不经历风霜洗礼,怎能长成参天大树;雏鹰不经历狂风骤雨,怎能飞上万里苍穹;溪流不经历颠簸流离,怎能交汇于浩瀚大海。同学们不经历艰苦磨炼,又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网络贷款危害教育,正确树立学生消费观念,2018年12月19日由学院人民武装部、保卫处组织开展了网络贷款危害的专题讲座,为此,特邀请晋宁区公安局张俊刚同志作此次讲座主讲,讲座中主要针对网贷、校园贷的危害做重点宣传,提醒学生:
一、低利息并不可信
目前网贷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借利率在15%以上,所谓的低利息并不可信,月利率是营销把戏,学生容易上当受骗。
二、越便捷、越变“劫”
有的贷款很便捷,只需 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有的同学碍于人情关系等原因,用身份证替别人办贷款,这种行为风险很高,因为一旦对方无力还款,剩余的债务就由被办理人承担。
三、一旦逾期,催款“全方位”
一旦学生还不上,网贷平台并不会通过正当途径追款,而是采用给父母、亲友、老师群发短信、在校园里贴大字报,甚至安排人员上门堵截等威胁恐吓的手段向学生催款逼债。
四、滋生借款恶习
有的同学爱攀比,又有恶习,父母提供的费用不能满足其需求,这些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款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甚至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为躲避还款而离家出走等极端行为。
总之,网络贷款是一个无底深渊,诱惑很多,一旦踏入,接踵而来的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乱象,网络贷款存在利与弊,作为经济没有独立的大学生,弊远远大于利,面对网贷,我们应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倡导绿色消费,量力而行,同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高度重视个人身份信息保密,谨防身份信息被不法份子利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招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确保了教育系统安定有序,在学院人民武装部保卫处组织各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了一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
一、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1、万人签名活动
进行万人“扫黑除恶”签名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更加深刻的意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也意识到扫黑除恶是关乎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重要的一个举措。最后将签名横幅挂在学院醒目的位置,让同学们时刻谨记自己肩上的任务。
2、电子屏循环播放相关宣传资料
我院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相关宣传资料。内容丰富多彩、通俗易懂,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五个原则”以及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等方面来向师生宣传教育,其中穿插动画图片,让学院广大师生更能理解扫黑除恶的具体内容。
3、利用绘画海报进行广泛宣传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为主题进行了海报绘画与板报更新。图文并茂的进行了海报与板报的绘画制作,将每一张通俗易懂的海报粘贴到学院宣传栏及每一栋教学楼的宣传黑板,能让广大师生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并且时刻提醒自己。
4、及时利用微信、QQ、微博的进行
学院不断更新有关“扫黑除恶”的网络动态,在QQ上不时的更新相关内容的动态、制作“扫黑除恶”的专题简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出、以及同步更新微博动态。
5、各部门、组织、班级开展相关学习活动
我院各部门、组织、班级都以各种形式来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学习。各班级以“扫黑除恶”为班会主题来开展班会。
6、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活动
为规范校园秩序,保证师生安全,我校学生干部召集各班安全委员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活动,在这次活动中由老师及学生干部给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可能离我们并不远,还让同学们进行了情景再现,请同学们说一说如果是自己处于校园欺凌的环境中应该怎样做。最后老师组织同学们一起宣誓,做遵守校园纪律的好学生,要想杜绝校园欺凌,首先从改变每一个学生的意识开始,使每个学生意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二、深入排查摸底,精准防范打击
通过粘贴举报信息通告、设立举报箱、QQ电子信箱、微信公等方式,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整治,净化校园内部环境。排查摸索校园周边黑恶势力,发现社会不良青年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线索,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浸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增强学生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广大学生如何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大学生指明了方向,也进一步推进了我院平安校园的建设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我们坚信在我们的不断努力与坚持下我们一定会取得胜利。
2018年11月22日在晋宁区教育局的通知下,我校积极参加了本次晋宁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晋宁区教育局组织,晋宁区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负责安全的领导均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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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区教育局主任杨涛同志对2018年全区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通报,事故主要发生在幼儿园及中小学阶段,多为交通事故、溺水事故及食品安全等。
其次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孙伟同志就2018年校园安全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其中主要针对以下问题:
1、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等
2、 部分教育机构存在自检自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3、 “三防”建设投入经费不足
4、 各教育机构需做到尽职免责、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5、 防恐防暴意识不强
6、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足
7、 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开展不到位
最后由区教育局局长马树森同志总结2018年校园安全工作,抓针对性问题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校园风险管控。
“生命不存,何谈教育”,安全问题我们要天天讲、时时抓,做到不出事、少出事、不出大事,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有起点无终点,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国旗护卫队是一支以宣传爱国主义、国防教育为宗旨的爱国队伍,学院人民武装部经上级领导批准后积极开始组建队伍,经过严格筛选,现共有国旗护卫队成员32名,并在学院人民武装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训练。
国旗护卫队进行的各项训练过程中,所有国旗护卫队队员须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刻苦训练,达到符合要求的标准,队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团结、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队员们利用课余时间或周末严格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进行队列训练,从简单的基础训练抓起,熟记动作要领,规范动作,除此之外,国旗护卫队以宣传国防教育为主,使广大师生树立良好的国防意识观念,进一步加大了大学生应征入伍教育宣传。
国旗护卫队在训练过程中要发扬团队精神,同心同德,把国旗护卫队精神发扬光大,使这颗校园社团新星更加光彩夺目。
迎新晚会是欢迎新生的一种表现形式,并借此以渲染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发觉文艺人才,促进同学之间互帮互助,通过举办迎新晚会,表达学院对全体新生到来的欢迎之情。
9月29日晚,学院迎新晚会在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足球场如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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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保卫处接上级领导指示,加强迎新晚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晚会安全、顺利进行,为此,保卫处组织人员提前进行现场勘查,设置规划出入口,并在出入口设置安保人员进行人员疏导,维护秩序,避免人员拥挤造成踩踏事故。严格进行车辆管控,避免学院主干道发生拥堵,并于会场路口设置安保人员,严禁车辆驶入会场,确保晚会期间交通安全。随后联系晋宁区中医院安排救护车全程跟踪,避免发生意外能第一时间得到救护。
在多个部门的协力合作下,迎新晚会圆满完成,期间没有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保卫处圆满的完成了此次安全保卫工作。
晋宁区120余名新兵在经过7天的集训后终于结束了,2018年9月9日上午10点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体育馆举行晋宁区入伍新兵欢送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领导有晋宁区副区长吕丰同志、晋宁区人民武装部政委、晋宁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李刚同志及120余名新兵及家长。
新兵训练期间严格按照部队的要求进行训练、按时起床、洗漱、训练、用餐、睡觉,磨炼了顽强的意志,下定了入伍决心,尽管训练艰苦也没有要退出的迹象,今天,伴随着父母的寄托和亲朋好友的祝福即将进入部队服役。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响起,会议正式开始了,首先由晋宁区人民武装部政委至词,随后由副区长吕丰同志、区武装部副部长李刚同志、区武装部政委为120名新兵佩戴光荣花并表示深切的祝贺。
会议结束后,新兵们便要告别父母亲人进入部队,执勤站岗,保家卫国,展现男儿本色,实现绿色军营梦。
为了让新兵进入部队后能快速适应部队生活,跟上训练节奏,确保兵源质量,2018年9月4日由晋宁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即将入伍的新兵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役前集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晋宁区人民武装部政委、部长李刚同志、副部长王国宇同志、政工科科长张义同志及训练教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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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首先由李刚部长就当前国情分析参军入伍的重要性、然后王国宇副部长宣读训练期间的一些安排和规章制度,最后由政委对新兵们提出要求并寄予希望。
新兵们的军旅生涯将从这里开始,从此刻开始,120余名新兵斗志昂扬,时刻准备接受训练,不难看出他们一个个都时刻渴望进入部队。
会议结束后,晋宁区入伍新兵在教官的带领下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足球场进行训练,这是进入部队前的第一课,尽管天气阴晴不定,教官都与新兵们风雨同行,加油吧,热血青年们!
征集大学生应征入伍,是提高国家兵员素质、增强军队战斗力的需要,是青年学子履行保家卫国义务,实现自我价值,发挥专业才能的渠道,也是发挥军队育人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学校党委、行政始终高度重视大学生征兵工作,把征兵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今年大学生入伍继续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
我校人民武装部针对在校大学生即将放假离校的实际情况,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于2018年6月20日和21日分两批共组织96名大学生进站体检。
在我校人民武装部的安排下,96名应征入伍大学生统一乘坐公交车到晋宁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此次征兵体检主要完成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胸透检查和心理测试等体检项目。
目测体检现场,一个个适龄应征青年主动参检,工作人员忙着给大家登记领号,医务人员则忙着量身高、体重,查视力,测血压等,现场有条不紊,工作井然有序,圆满的完成了本次体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应征入伍宣传,充分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积极性,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警备区下达的兵源任务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于2018年6月3日开展了应征入伍再动员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有晋宁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李刚同志、副部长王国宇同志,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副院长、武装部部长周平老师、副部长高政南老师及全体学院武装工作人员。
此次大会主要针对16级高职及14级五年制大专层次学生,会议上,首先播放应征入伍宣传视频,随后晋宁区人民武装部长李刚同志就全国应征入伍形势及我国基本国情进行讲解,充分调动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最后周平副院长进行总结讲话,提醒有志青年勿忘初衷、勿忘情怀,参军入伍,圆最初的梦,进一步调动了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2018年5月26日开展的“54KM春城新能量”文明之城、志愿之城、健康之城大型公益徒步活动中。为共同营造军地携手积极参与、全力支持、主动配合昆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民兵志愿服务分队在晋宁区人民武装部的安排指导下参与活动现场保障工作。
26日上午11点,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共组织民兵志愿者79人,着装整齐,佩戴袖套,于学院广场集合,由晋宁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李刚同志并交代相关工作事项及安全注意事项,随后由学院人民武装部副部长高政南老师及专武干事熊中秋、陈瑞老师带队统一乘坐大巴车至捞鱼河公园路段,沿七星隧道出口至捞鱼河湿地公园入口沿途地段和危险路段设置民兵志愿服务人员,确保活动人员安全通过。
通过本次大力开展军地携手共创文明城市实践活动,提高了志愿服务工作影响力、知晓度、认同感,形成了志愿服务人人愿为、时时能为、处处可为的生动局面,更展示了民兵风采和晋宁区民兵志愿者形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义务,大学生应征入伍是提高兵源质量,促进国防现代化,推动军队科学发展,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的战略使命,是富国强军的重要举措。
为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大学生参军报国的热情,积极响应祖国号召,携笔从戎,报效国家,2018年5月14日至18日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组织开展校园应征入伍宣传活动,结合学院际情况,利用学院广播、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应征入伍宣传片》、《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以开展主题班会、绘制国防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学院人民武装部还组织学生进班宣传,首先组织军事爱好者协会成员集中学习大学生入伍政策,对其进行逐一考查,考察通过后划分小组利用自习课或晚自习进班宣传,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征兵氛围。
通过本次应征入伍宣传,同学们对大学生入伍有了新的认识和想法,知道了大学生入伍的优势,经过积极引导,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支持和保持大学生的参军热情,为部队输送优质兵源,注入新的血液。
校园食堂卫生及周边食品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的重要工作。2018年5月18日晋宁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到我校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学院保卫科科长周正强的引导下对各食堂开展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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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学院充分发挥各办公室整体联动效应,对食堂、超市及食品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进行了全面核查,要求食堂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 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
2、 储藏和保管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3、 剩饭菜及时处理,不卖回锅菜;
4、 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经检查,各食堂均符合标准,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一直以来,学院始终将安全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并建立长效机制,多部门整体联动,全校师生共同监督,确保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军事爱好者协会“会操大赛”
2018年4月15日下午15:00点,由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军事爱好者协会举办新、老成员“会操大赛”,本次活动主要有队列会操和拳术会操两部分,旨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的凝聚力,出席本次大赛的有学院武装部全体教师和军协各指导老师。
伴随着浓浓烈日,比赛正式开始,首先由全体军协成员一起将所有要参赛的训练科目做一遍,然后以新、老成员分班为单位分别展示,主要有以下方面内容:
1、稍息立正
2、跨立立正、蹲下起立
3、脱戴帽与敬礼礼毕
4、整理着装
5、停止间转法
6、行进与停止
7、起步、跑步、正步
8、军体拳
每位同学都热情饱满不甘落后,在比赛中精神焕发,尽自己最大能力为集体赢得荣誉,通过此次队列会操,检验前阶段的队列训练效果,提高大家的队列素养,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在我校如期举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在接到学院关于专升本考试安排后,保卫处积极做出部署,分工明确,确保本次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保卫处于专升本考试前对考场内部及周围进行巡查,排出存在隐患,清理考场,并在考场入口大门粘贴封条,组织安保人员看护试卷保密室,并24小时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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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前,安保人员及学生志愿者对考场周围进行封锁,各路口设置警戒线和警告牌,并安排人员驻守,防止车辆及无关人员通过,确保考试期间考场安静。
由于考场集中,考生众多,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容易发生拥堵,发生安全隐患,保卫处安排安保人员对各考场入口进行疏导,确保考生安全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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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本次为期2天的专升本考试。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2018年3月17日是我院自主招生考试时间,为了进一步做好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学院领导多次到校园各处查看了解情况,学院保卫部门提前做好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在此期间,学院保卫部门所有人员取消休息,积极做好试卷保密看守警戒、考场警戒及校园治安、交通秩序维持等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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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周末离校学生人数较多,再加上考生人数多,给校园安全工作增加的一定困难,因此我院积极到区人民政府备案并得到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区教育局、区交警队、区派出所、区消防部门、区综合执法队、区交通运输局、街道办等部门配合学院完成自主招生工作,高标准完成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期间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
晋宁区2018年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系数,优化学习环境,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安全、稳定、和谐、文明校园,跟据晋宁区教育局的通知安排,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副部长高政南老师及武装干事陈瑞老师参加了晋宁区2018年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各乡镇主管部门、及各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负责人,会议由政府办王翠花同志主持,首先由区教育局局长马树森同志发言并对上一年度校园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作出总结,提出整改要求,提名表彰了2017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考核优秀的学校及单位,随后由副区长普娅馨同志对校园工作作出进一步指示,以“不出事、少出事、不出大事”的为目标,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提出2018年校园安全工作重点,做到防微杜渐,校园安全常抓不懈、警钟常鸣。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充实校园保卫力量,加强校门保卫、校内巡逻,尤其对学校保卫夜间值班和巡逻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7年12月我院对校园内的所有校园安全监控进行了更换升级,192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全部投入使用,包括学院大门区域、主要道路路口、餐厅、运动场地、学生公寓各楼层通道、公寓外围区域、各教学楼过道等,确保校园公共区域内无监控死角,并对监控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录像。
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是校园保证学生安全,提升校园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预防和减少校园内(特别是学生公寓内)盗窃案件的发生,保障学院财产及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人民武装部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军事爱好者协会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校园助力宣国防、携笔从戎保家国”的口号,学习国防理论、军事知识、培训军事技能,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努力奋斗的良好作风。2017年11月2日在学院人武部指导老师及全体军协成员的参与下为上一届军协成员举行了退会仪式。
伴随着学院人民武装部副部长高政南老师的演讲,会议拉开序幕,会议中,两届代表分别发言,总结经验,再创佳绩。
随后高老师总结了一年来军事爱好者协会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肯定了军协成员的成长,对优秀成员颁发奖状,同时也对军事爱好者协会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军协下一步发展作出指示。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人民武装部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为塑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增强全院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2017年10月26日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在学院团委、武装部、思政部、学生处等多个部门的组织下,进行了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倡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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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此次倡议宣传活动的人员有学院副院长周平同志、学院人民武装部副部长高政南同志及全体师生代表。为了让“平安出行”深入人心,最大限度的引起师生重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学院以倡议宣讲、粘贴横幅、制作海报、倡议书、自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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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倡议宣传活动中,学院领导对全体师生提出了一下几点倡议:
1、学习关于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谨慎驾驶,杜绝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行为和违规停车行为;
3、抵制违规车辆进入校园,不驾乘无牌、无证和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辆,不搭乘非法运营车辆;
4、养成文明交通行为,骑自行车、电动车时不超载搭人,不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5、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校园监管工作,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情况严重的应尽快向学院保卫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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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平安无价,此次倡议宣讲活动效果显著,增强了全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文明交通的自觉性,营造了一个遵守交通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学院环境。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人民武装部
2017年10月27日
应急处突演练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安保人员的反恐防暴意识,提高校园暴力袭击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能在暴力事件发生时有组织并且迅速地进行处突,有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于2017年10月25日进行门岗应急处突演练。
此次应急处突演练活动,旨在摸清学院安保工作人员校园突发暴力事件的应急能力及实战能力。学院保卫处在此次演习中有组织、有步骤的快速应对,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校园安全警钟长鸣,学院人民武装部(保卫处)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齐心协力共建和谐校园、安全校园。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人民武装部 2017年10月26日 |
第二批民兵军事训练动员大会
为加强学院民兵队伍建设,牢固国防后备力量基础。2017年10月16日,学院组织召开第二批民兵军事训练动员大会。参会人员有晋宁区人武装部副部长王国宇同志、军事科科长张义同志、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武装部副部长高政南同志及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后勤急救分队所有成员。
会议主要围绕此次民兵训练做出以下要求:1、全体民兵一律要遵守纪律,通过军训进一步规范训练的各项技能动作,提高应急能力和身体素质。2、要进一步提高民兵的团结意识和集体意识,充分发挥民兵的集体主义和团结合作精神,确保民兵军事训练安全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军事训练任务。
最后学院武装部副部长高政南同志强调:加强学院民兵军事训练,一是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锻炼过硬的队伍;三是提高民兵的综合素质。着力为学院培养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民兵队伍,为国家、学院的发展保驾护航。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人民武装部
2017年10月16日